(1)標題。如“關於王某某涉嫌貪汙犯罪的舉報”,“對張某受賄問題的舉報”,這樣可以使舉報工作人員對於舉報信的內容壹目了然。
(2)開頭。舉報信起始部分應直接頂格寫上接受舉報的單位的名稱,如“某某檢察院舉報中心”。然後寫明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等,要突出被舉報人的職務。如果被舉報人是多人,要依次列出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當然,如果是匿名舉報,舉報人就不必列出舉報人的基本情況)。
(3)案由。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罪名,如貪汙、受賄等等。
(4)舉報事實。這是舉報信的關鍵,是舉報中心處理舉報的主要依據,要盡量寫得詳細壹些。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事實,要求包括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後果。介紹舉報事實,要實事求是,不能任意誇大,更不能無中生有,也不要過多地寫上自己的懷疑和推測。要將所有舉報事實按照壹定的次序羅列出來,並列出證實被舉報人涉嫌犯罪的證據和證據的來源。
(5)結尾。結尾可以寫明自己對於案件的看法,並可以提出壹些具體的要求。舉報人簽名並蓋章,註明寫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