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帶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頁)和3張2寸近期免冠照片。離婚的話請帶上離婚證或者判決書。
2.受理:到壹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大廳,雙方當面提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和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願不願意交登記費,9元,雙方寫聲明,簽字,按手印,登記人編號,打印結婚證,填好。
5.認證:辦理登記手續後,辦理相關登記手續,並當場向雙方頒發結婚證,正式宣告夫妻關系的締結,雙方婚姻關系以離婚證依法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