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別人撿我的東西不承認能看清楚,但是她撿的東西看不清楚怎麽辦?

別人撿我的東西不承認能看清楚,但是她撿的東西看不清楚怎麽辦?

如果遺失物品的價值超過壹定數額,可以報警,請公安機關幫妳查看監控,這樣才能知道撿到的物品是不是遺失物品。公安機關也可以調取原始監控,看此人是否有嫌疑,如果有,可以詢問此人,這樣可以更準確的知道此人是否撿到了丟失的物品。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告知其必須如實提供證據,並告知其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需要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證據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調取證據通知書,並寫明調取的證據和提供的期限。受讓人應當在通知書上蓋章或者簽名。受讓人拒絕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註明。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采用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內容和取證過程。需要緊急向有關單位取證的,公安機關可以電話告知人民警察身份,並將《取證通知書》連同辦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證復印件,通過傳真、互聯網通訊工具等方式發送給有關單位。物證的照片、錄像,書證的副本、復制件,視聽資料的復制件,應當附有制作過程和原件、原件存放地點的書面說明,並由制作人、物品所有人或者持有單位有關人員簽名。而任何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除了看到監控裏的情況,如果別人知道了,也可以通知警方。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明違法嫌疑人是否違法以及違法情節輕重的證據。第二十八條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時,應當告知其必須如實提供證據,並告知其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提供虛假證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需要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證據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調取證據通知書,並寫明調取的證據和提供的期限。受讓人應當在通知書上蓋章或者簽名。受讓人拒絕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註明。必要時,公安機關應當采用錄音、錄像等方式固定證據內容和取證過程。

需要緊急向有關單位取證的,公安機關可以電話告知人民警察身份,並將《取證通知書》連同辦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證復印件,通過傳真、互聯網通訊工具等方式發送給有關單位。第三十壹條物證的照片、錄像,書證的副本、復制件,視聽資料的復制件,應當附有制作過程和原件、原件存放地點的文字說明,並由制作人、物品持有人或者持有單位有關人員簽名。第三十四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