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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齡<<狼>>1,2,3則全文及譯文

其壹

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欻(xū,忽然)壹狼來,瞰擔上肉,似甚垂涎,隨尾行數裏。屠懼,示之以刃,(狼)少卻;及走,(狼)又從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懸諸樹而(明)早取之。遂鉤肉,翹足掛樹間,示以空擔。狼乃止。屠歸。昧爽(拂曉)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縊死狀,大駭。逡巡(疑慮徘徊)近視,則死狼也。仰首細審,見狼口中含肉,鉤刺狼腭,如魚吞餌。時狼皮價昂,直(價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緣木求魚,狼則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其二

壹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屠懼,投以骨。壹狼得骨止,壹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時,壹狼徑,其壹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壹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

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壹屠暮行,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遺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顧無計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張不得合。遂負之以歸。

非屠,烏能作此謀也!

三事皆出於屠;則屠人之殘,殺狼亦可用也。

壹、譯文

有個屠戶天晚回家,擔子裏的肉已經賣完了,只剩下壹些骨頭。路上遇到兩只狼,緊隨著走了很遠。

屠戶害怕了,拿起壹塊骨頭扔過去。壹只狼得到骨頭停下了,另壹只狼仍然跟著。屠戶又拿起壹塊骨頭扔過去,後得到骨頭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頭的那只狼又跟上來。骨頭已經扔完了,兩只狼像原來壹樣壹起追趕。

屠戶很窘迫,恐怕前後壹起受到狼的攻擊。看見野地裏有壹個打麥場,場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麥場裏,覆蓋成小山似的。屠戶於是奔過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擔子拿起屠刀。兩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著屠戶。

過了壹會兒,壹只狼徑直走開,另壹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時間長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屠戶突然跳起來,用刀劈狼的腦袋,又連砍幾刀把狼殺死。屠戶正要上路,轉到柴草堆後面壹看,只見另壹只狼正在柴草堆裏打洞,想要鉆過去從背後對屠戶進行攻擊。狼的身子已經鉆進壹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戶從後面砍斷了狼的後腿,也把狼殺死。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裝睡覺,原來是用來誘惑敵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壹會兒兩只狼都被砍死,禽獸的欺騙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過給人增加笑料罷了。

二、字詞

1.詞性活用現象:

洞:名詞用為動詞,打洞。 壹狼洞其中。

隧:名詞用作狀語,從隧道。 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

犬:名詞用作狀語,像狗壹樣。 其壹犬坐於前。

2.通假字

“止”同“只”,只有。 止有剩骨。

3.壹詞多義:

止 同“只”, 止有剩骨。 停止,壹狼得骨止。

意 神情, 意暇甚。 想, 意將隧人以攻其後也。

敵 攻擊, 恐前後受其敵。 敵方, 蓋以誘敵。

前 前面, 恐前後受其敵。 向前, 狼不敢前。

4.虛詞的用法:

(1)之

代詞,它,指狼又數刀斃之。 助詞,的, 禽獸之變詐幾何哉。

助詞,調整音節,不譯,久之。 助詞,位於主謂之間,不譯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2)以

介詞,把投以骨。 介詞,用以刀劈狼首。

連詞,來意將遂人以攻其後也。 連詞,用來蓋以誘敵。

( 3)“其”的含義

①恐前後受其敵。(指狼)。 ②場主積薪其中。(指打麥場)。

③屠乃奔倚其下。(指柴草堆)。 ④壹狼洞其中。(拾柴草堆)。

⑤意將隧人以攻其後也。(指屠戶)。 ③屠自後斷其股。(指狼)。

5.常用字詞:

懼:恐懼。 從:跟隨。 故:原來(壹樣)。 驅;追趕。 窘:困窘。 恐:恐怕。 顧:看到。 瞑:閉眼。 暴:突然。 斃:殺死。股:大腿。 寐:睡覺。 黠:狡猾。

三、《狼》分析

《狼》選自蒲松齡《聊齋誌異·狼三則》。

《狼三則》都是寫屠戶在不同情況下遇狼殺狼的故事。第壹則著重表現狼的貪婪本性,第二則著重表現狼的欺詐伎倆。第三則著重表現狼的爪牙銳利,但最終卻落得個被殺死的下場,作者借此肯定屠戶殺狼的正義行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個故事都有生動曲折的情節,各自成篇,然而又緊密相關,構成壹個完整統壹體,從不同側面闡發了主題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壹段寫兩狼追趕屠戶,屠戶時而遷就退讓,繼而被迫抵抗自衛。這壹段又分為三層,從“壹屠晚歸”至“綴行甚遠”,簡潔地敘述了屠戶遇狼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壹個賣肉晚歸的屠戶,在“擔中肉盡,止有剩骨”,卻又行人斷絕,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讓兩只惡狼給盯住了。草草幾筆,就勾畫出危急的處境,緊張的氣氛,實在扣人心弦,為後面描述屠戶的鬥爭策略作了鋪墊。

面對意想不到的惡狼,屠戶首先是“懼”。於是采取遷就的策略,“投以骨”。屠戶最初認為,只要滿足狼的貪欲,就可脫險。至“壹狼得骨止,壹狼仍從”,也似乎如他所料,使兩狼“綴行甚遠”的情況暫時有了改變,文筆十分曲折。可是照樣投骨的結果,只不過讓後狼暫時停腳,而“前狼又至”;直到骨頭投盡了,也沒有填飽餓狼的饑腸,而“並驅如故”,因此屠戶處境更加危險。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貪婪本性,證明了屠戶退讓遷就策略的失敗。這是第二層。

“屠大窘”,說明在危急的關頭,他產生了激烈的思想鬥爭。他明白自己已面臨生死抉擇,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殺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讓是無用的,唯壹的方法是:殺狼。屠戶已在事實面前吸取了教訓,開始考慮如何改變“前後受敵”的不利條件。他機敏地環顧麥場且速“奔倚”在積薪之下,放下擔子,拿起刀,利用麥場的有利地形,改變了途中兩狼並驅的局面,避免了前後受敵的處境。“狼不敢前”是屠戶敢於鬥爭的初步效果,並非它們開始退讓。“眈眈相向”,說明兩狼既兇狠又狡詐,也準備變換策略,尋機殘害屠戶。這樣,雙方進入相持階段。這是第三層。

第二段分兩層。第壹層,從“少時”至“又數刀斃之”。作者在描寫兩狼對屠戶“眈眈相向”之後,又變換筆法,寫壹只狼竟然自己走開,另壹只狼裝作馴良的家狗形態蹲著,然後閉著眼睛打盹,樣子十分悠閑。這是狼在屠戶持刀的情況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說明,而是以細膩的筆觸刻畫狼的狡詐形象,讓人們仔細品味,加深對狼的本性的認識。這時的屠戶雖然不能猜透它們誘敵包抄然後夾擊的花招,但對於狼的兇狠狡詐有了清醒的認識,所以不受這種假象欺騙,不是釋刀自喜,而是趁機“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結果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閑假象,屠戶的暴起動作,相映成趣。

第二層,屠戶殺了眼前的狼而準備趕路,又警惕地轉視積薪後,發現了另壹只正在鉆洞的狼。作者借屠戶的銳利的眼睛,點出狼“隧入以攻其後”的企圖,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種弄巧成拙的醜態,次“亦斃之”作了痛快的結束。行文至此,才以畫龍點睛之筆點出屠戶“方悟前狼之假寐,蓋以誘敵”的道理,與上層緊相呼應。這使屠戶也使讀者領悟到:只知狼兇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詐壹面,那就要受騙上當;只看到眼前的狼,卻不註意暗藏的狼,滿足於壹時的勝利,到頭來還會遭到失敗。

第三段,是作者詼諧風趣的議論。作者指出狼的狡黠,而嘲笑其頃刻而斃的結局,也間接贊揚了屠戶的勇敢機智,余味無窮。

蒲松齡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惡貪官汙吏的作家,在《聊齋誌異》另壹篇故事《夢狼》中,把貪官寫成牙齒的老虎,把衙役寫成吃人血肉的狼;它們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慘象。作者“竊嘆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夢狼》),認為他們“可誅”“可恨”(《王大》)。《狼三則》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質,兇狠狡詐的特性,表現了對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縮,只能勇敢機智地把它們殺死的主題思想。本則所寫屠戶遇狼,始而遷就退讓,幾乎被吃,繼而奮起殺狼,使自己轉危為安的生動曲折過程,更是突出了這壹主題。《狼三則》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說是對《夢狼》的補充,實際上寄寓了作者鞭撻貪官汙吏的思想。今天我們重讀這個故事,可以悟出壹個正確的道理,對付野獸必須如此,對付現實生活中階級敵人也必須如此。要敢於鬥爭,又要善於鬥爭,以奪取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