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10年間網上流傳的360安全衛士存在“後門”的傳言,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2010年02月09日出具測評報告表明:經過嚴格的技術審查和安全性測試,“360安全衛士客戶端 V6.1.5.1010”通過了國家信息安全產品測評,獲得了國家信息安全測評EAL2級證書。測試過程沒有發現“360安全衛士客戶端 V6.1.5.1010”有“後門”,也沒有發現“360安全衛士客戶端 V6.1.5.1010”有漏洞。
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是我國專門從事信息技術安全測試和風險評估的權威職能機構。依據中央授權,測評中心的主要職能包括:負責信息技術產品和系統的安全漏洞分析與信息通報;負責黨政機關信息網絡、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風險評估;開展信息技術產品、系統和工程建設的安全性測試與評估等。自1997年創立以來,測評中心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在信息安全領域為國家提供技術保障,向社會提供公***服務。
中國信息安全評測中心檢測結果表明:“360安全衛士客戶端 V6.1.5.1010”通過了Anti-rootkit及其他漏洞和用戶隱私泄露的脆弱性評估測試,結果沒有發現漏洞,也沒有發現泄露用戶隱私。該測試結果表明,“360安全衛士客戶端 V6.1.5.1010”並沒有發現有“後門”。 2010年7月1日消息,今日奇虎360訴瑞星不正當競爭案開庭,奇虎360要求瑞星賠償經濟損失980萬元。 據了解,2010年2月瑞星指出360軟件留有“後門”,奇虎360認為瑞星是惡意誹謗,並指出被瑞星造謠有“後門”的360程序,實際上是壹種高端的反木馬偵測、清除與修復技術(Anti-rootkit)。“漏洞”與“後門”是完全兩個不同的概念,但瑞星故意將兩者混淆。
奇虎360就瑞星指出360軟件留有“後門”壹事向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瑞星賠償經濟損失880萬元,並向北京市公安機關報案。
奇虎360要求瑞星與北京藝進娛輝科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在中央電視臺、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等媒體上公開澄清事實、賠禮道歉;並***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980萬元,精神損失1元。
對此,瑞星方面給予反駁,稱奇虎360宣稱旗下的360品牌和360安全衛士產品在界內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內容缺乏事實證據,並指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原告就360安全衛士全部軟件產品均合法取得過公安部核發的檢測合格證書與銷售許可證。 瑞星指出,針對奇虎品牌的上述版本360安全衛士軟件給予“安全隱患”揭露,沒有具體指向奇虎360。瑞星不存在《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捏造、散步虛偽事實”的行為和言論;
瑞星稱,迄今為止奇虎360早已享有了較高的商譽,且其軟件系免費下載,無任何客觀、實際經濟損失。
據悉,奇虎訴瑞星不正當競爭案正在當庭審理,奇虎與瑞星雙方還在激烈辯論,案例暫未宣判。 2011年5月10日,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公開宣判奇虎360起訴瑞星公司“捏造事實,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惡意攻擊奇虎360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壹案。法院認定,瑞星公司從事了侵犯奇虎360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此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針對奇虎360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北京青年報》上連續十天發表道歉聲明,並賠償奇虎360公司20萬元。
2010年2月2日,瑞星利用其運營的官方網站廣泛傳播所謂“360給用戶裝‘後門’”的文章,稱360安全衛士在安裝進用戶電腦時,會私下開設“後門”,而此“後門”存在巨大安全隱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後門對系統註冊表和用戶信息(文件)進行任意操作,例如讀取、修改、刪除等。瑞星公司在其官網、客戶端軟件以及媒體上廣泛傳播上述文章,不斷擴大對原告的損害。奇虎360公司認為,這些誹謗性質的不實言論,給360安全產品的良好商譽造成極大的損害,是對360商業形象的嚴重詆毀,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