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拼音:jǔ)是漢語壹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產生時代可能更早。“舉”古字形從手、與聲,後來“手”變為“?”,寫作“舉”。本義指“舉起、擡起”;又引申指有起動性的動作行為,有動、名兩用;動詞性如“舉辦、舉行”,名詞性如“舉動、舉止”。
舉的組詞有:舉行、舉辦、舉例、舉手、舉動等
“舉”也表示全,如舉國、舉家。於省吾先生認為甲骨文就是“舉”字的初文。其下像壹個大人,雙手舉起壹個小孩(子),是個會意字。金文(中山王壺)中的字形,有學者根據該字在銘文中的用法推出是“舉”字,上部用“與”表聲,下部從犬,意思是舉薦。
“舉”的意義由“托起、拿起”又引申為不拿東西,或不壹定用手的“擡起”,比如:“舉手”就是“擡手”,“舉步”就是擡腿走路。“托起、擡起”等動作都具有起動性,所以,“舉”又用來指稱那些有起動性的動作行為,比如:“舉辦”就是開辦,“舉行”就是進行。
“舉例”的“舉”是提出的意思。這個意義也是山“托起、擡起”的意思引申出來的。“列舉”就是壹壹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