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礦山的“三率”?
“三率”包括開采回收率、采礦貧化率、選礦回收率。 開采回收率是指礦山企業計算開采範圍內實際采出礦石量與該範圍內地質儲量的百分比。根據計算範圍的大小分為工作面、采區(礦塊)、階段和全礦井的回采率。開采回采率指的是全礦井、露天采場或礦務局的總回采率。開采回收率是衡量礦山企業開采技術和開采管理水平優劣,資源利用程度高低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開采回采率偏低,礦石回收量就少,成本就高。礦山企業為降低成本,獲取最高的產值和利潤,往往采富棄貧、采易棄難、采厚棄薄、采大棄小,造成資源損失。回采率指標低,礦山服務年限則縮短。 采礦貧化率是計算開采範圍內原礦地質品位與采出礦石品位之差與原礦地質品位之間的比值。在開采過程中,由於廢石、矸石混入或高品位礦石損失,或者部分有用組份溶解或散失,導致采出礦石品位低於開采前計算的工業儲量中的礦石地質品位,這種現象稱礦石貧化。這是考核礦山企業采出礦石質量的指標之壹,也是分析采礦方法是否合理的根據之壹。礦石貧化率高了,會使最終產品質量下降,影響企業經濟效益。 選礦回收率是指選礦產品(壹般指精礦)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重量占入選礦石中該有用成分重量的百分數。這是評價礦山企業選礦技術、管理水平和入選礦石中有用成分回收程度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也是反映資源利用水平的指標。“三率”指標制定與考核制度的內容是:“三率”指標制定與考核是衡量、監督礦山企業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的最主要考核制度,是貫徹落實國家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壹項重要基礎技術工作。 “三率”指標,首先由礦山企業論證提出方案,經礦山企業法人審批後,報省(區、市)地礦主管部門。省(區、市)地礦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上報的“三率”指標進行復核,並提出修改意見,由礦山企業修改後,再報省(區、市)地礦主管部門確認備案,即作為各級地礦主管機構監督檢查企業“三率”的依據。 “三率”指標是壹個要符合每個礦山企業開采實際的階段性指標。每個礦山都有自己的“三率”標準。不可能提出壹個適合某礦種各類礦山統壹的、趨同的考核標準。即使是針對性很強的礦山設計,也只能推薦壹個原則的控制指標或參考的指標供礦山生產設計時參考。特別是隨著開采技術的進步,采、選裝備的改進以及采選人員素質的提高,“三率”指標要相應地變化。所以,在這項制度中規定,當礦床開采技術條件發生變化和采礦方法改變時,礦山企業應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制定“三率”指標,再報地礦主管部門復核、確認、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