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法律依據:《電子營業執照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市場主體設立登記後,立即生成電子營業執照,並存入電子營業執照數據庫。電子營業執照通過手機等加載了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程序的智能移動終端進行采集、下載和使用。
電子營業執照的下載和使用采用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制度。在確認被許可人身份與市場主體身份的關系時,被許可人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或者需要基於個人身份等真實信息對被許可人進行認證或者登記。
電子營業執照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電子營業執照適用於需要提供市場參與者身份證明的場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壹)出示營業執照表明市場主體身份,或者使用營業執照認證、證明市場主體身份的;
(二)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三)以市場主體身份登錄網上系統或平臺,辦理各項業務,開展經營活動;
(四)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提交年度報告並自主公示信息;
(五)作為市場主體的電子文件、表格或數據的電子簽名;
(六)在互聯網上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和鏈接標識;
(七)授權有關個人或者單位* * *享有、傳輸或者獲取其市場主體的數據和信息;
(八)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必須使用並提供營業執照。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