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家機構包括:
1.最高權力機關 全國人大及人大常委會
地方各級人大及人大常委會
行使國家最高權利,以民主集中制為主要原則,所有其他國家機關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2.國家元首
我國的國家元首是國家主席.
國家主席沒有實質權利,他享有外交權,任命權,頒布法令,決定,公告等文件的權利.
3.國家行政機關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國務院是實行總理負責制.是人大決議的執行機關.也是最高的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除了要執行上級決議,還要保護本地人民利益,處理本地事務,還可制定地方法規.
4.中央軍事委員會 軍事領導機關.必須由黨來領導.
5.國家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
6.國家檢察機關
級別同審判機關.工作與審判機關緊密聯系.
7.民族自治機構
自治區,自治縣,自治鄉的人大和人民政府.
8.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的政府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