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跨境電子商務報稅流程
1.提交紙質材料,在電子口岸申請開戶;
2.開戶申請已通過,海關已初驗;通過準備材料,
3.海關線下審核;
4.申報海關權限,在平臺上安裝客戶端;
5.報關和備案。
二。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稅手續操作流程:
1.提交相關文件,領取登記表。
有關部門批準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企業應在30日內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手續;
2、申報和受理退稅登記手續。
企業收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按照《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填寫,並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連同企業出口經營權批準文件、工商登記文件等材料壹並報送當地稅務機關,經審核後辦理登記手續;
3.辦理出口退稅登記。
國家稅務總局收到企業的正式申請後,按程序進行審批,然後頒發“出口退稅登記”資格;
4、變更或取消出口退稅登記。
法律依據:《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1。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單筆交易限額由2000元人民幣提高至5000元人民幣,年度交易限額由20000元人民幣提高至26000元人民幣。2.當完稅價格超過單筆交易限額5000元但低於年交易限額26000元,且訂單下僅下單壹件商品時,可從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交易金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額的,應按壹般貿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