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甲方:(種植企業名稱)
乙方:(采茶工姓名)
鑒於:
1.甲方為有機茶園種植企業,擁有茶葉種植、養護、采摘等全部權益;
2.乙方具有采摘有機茶的相關技能和經驗;
雙方希望達成協議,規範有機茶采摘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壹般規則
1.1本協議的目的是規範有機茶采摘過程中的各項工作,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
1.2本協議內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遵守。如有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
第二條采茶工作
2.1采茶應在2019年4月以後進行。具體時間由雙方另行協商。
2.2茶葉采摘由乙方在甲方的有機茶園進行。
2.3茶葉應保持完整,茶葉不得過度損傷或嵌套。
2.4采摘茶葉時,應使用清潔無毒的工具,將茶葉采摘到配制好的容器中,不破壞有機環境。
2.5采摘茶葉時不使用農藥或任何對有機環境有害的藥物,以保證茶葉的有機品質。
第3條規定
3.1采茶者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量保證采茶質量,避免茶葉受損。
3.2如因乙方采茶不當造成茶葉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在茶葉檢驗過程中因質量問題而被拒收的損失。
3.3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付款金額及時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3.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的時間為每個茶葉交付日結束時,支付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3.5雙方同意在采茶過程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如發現此類問題,侵權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4條其他
4.1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4.2本協議簽署後,任何壹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另壹方有權追究其違反本協議的法律責任。
4.3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友好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將相關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4.4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義務履行完畢之前保持有效。
甲方:(種植企業名稱)乙方:(采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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