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在英文中,不及物的標識,intransitive verb的縮寫。
不及物動詞是指本身意義完整後面不須跟賓語的實義動詞。也稱“自動詞”、“內動詞”。不及物動詞後不能直接跟有動作的對象(即賓語)。若不及物動詞後要跟賓語,必須先在其後添加上某個介詞,如to,of,at後方可跟上賓語。例句:
It?happened?in June 1932.這件事發生於壹九三二年六月。
He is?looking?around.他環顧四周。
動詞總介
1)表示動作中狀態的詞叫做動詞。
2)根據其在句中的功能,動詞可分為四類,分別是:實義動詞(Notional Verb)、系動詞(Link Verb)、助動詞(Auxiliary Verb)、情態動詞(Modal Verb)。
說明:有些情況下,有些動詞是兼類詞。
3)動詞根據其後是否帶有賓語,可分為兩類,分別是:及物動詞(Transitive Verb)、不及物動詞(Intransitive Verb),縮寫形式分別為vt.和vi.。
說明:同壹動詞有時可用作及物動詞,有時可用作不及物動詞。
4)根據是否受主語的人稱和數的限制,可分兩類,分別是:限定動詞(Finite Verb)、非限定動詞(Non-finite Ver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