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他和妳有不***戴天的仇恨嗎?他殺了妳親人?沒有吧,所以,不論什麽原因也沒有到置人死地而後快的地步。基於這壹點,我同意上面的說法:沖動!!
第二,他是妳男朋友嗎?既然是妳男朋友,現在的年青人都是享受已婚待遇,常言說得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枕眠。緣份啊,怎麽能說殺就殺呢?那麽多年的感情到哪裏去了?人不能在生氣的時候總想到別人的壞處啊,我相信妳們也有刻骨銘心的往事。為什麽就不能往好處想想呢?
第三,愛壹個人就是要讓對方幸福,即使有朝壹日他不愛妳了,妳如果真正愛他,那麽妳也只能是默默地為他祝福,強扭的瓜不甜,也許有壹天,當他覺得自己錯了的時候,他壹定會非常想念妳的。常言說得好:能合就合,不合就離。既然不能在壹起,就正常的分手,好說好散,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的嘛,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麽做不成夫妻就非要成為敵人,更有甚者,如妳,要去砍他!!我真懷疑妳愛他的誠意!!
第四,愛壹個人就會愛他的全部,包括他的壞毛病。即使他錯了,做了什麽讓妳生氣,極度傷心的事,我認為也沒有要把他碎屍萬段方能解恨的地步,妳還沒有權利執行他的死刑,更何況他還是妳的男朋友,還不是夫妻?就是他同別人上床和覺得都沒有什麽大驚小怪的,因為妳們只是男朋友女朋友關系,法律上是沒有保證此男孩就只能和妳這壹個女孩交朋友。
所以,我建議妳最近反復反省壹下自己,最好不要和他見面,自己冷靜分析壹下,到底妳們還有沒有在壹起的必要,如果沒有必要在壹起就理智地分手,那樣對雙方都好。為什麽非要死纏爛打地跟著他呢,難道妳真的就嫁不掉嗎?天下男人多的是,好好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