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其形式是壹張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背面有磁條、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
信用卡申請條件:
1、信用卡申請人年齡需要在18-60周歲之間;
2、有壹定的經濟基礎和良好的信用記錄;
3、其他條件請參考各個銀行的具體要求《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發卡銀行不得向未滿十八周歲的客戶核發信用卡(附屬卡除外)。
第四十五條向符合條件的同壹申請人核發學生信用卡的發卡銀行不得超過兩家(附屬卡除外)。在發放學生信用卡之前,發卡銀行必須落實第二還款來源,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並確認第二還款來源方身份的真實性。
在提高學生信用卡額度之前,發卡銀行必須取得第二還款來源方(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並願意代為還款的書面擔保材料。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審慎原則制定學生信用卡業務的管理制度,根據業務發展實際情況評估、測算和合理確定本行學生信用卡的首次授信額度和根據用卡情況調整後的最高授信額度。學生信用卡不得超限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