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法院民壹庭民二庭民三庭區別

法院民壹庭民二庭民三庭區別

法律分析:法院民壹庭民二庭民三庭區別如下:

壹、民事審判壹庭:負責審理第壹、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負責指導基層人民法庭工作;負責牽頭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審批基層法院相關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

二、民事審判二庭:負責審理第壹、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負責審理合同、證券、票據及破產案件;負責審理申請撤銷仲裁的案件;負責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指導。

三、民事審判三庭:負責審理第壹、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負責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負責審理知識產權案件;負責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指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四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五條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

第六條 人民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