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選擇所在省份,點擊企業信息填寫;
2.登錄用戶信息,輸入企業名稱和密碼;
3.進入系統後,選擇營業執照作廢聲明,點擊增加,選擇是原件還是復印件丟失還是兩者都丟失;
4.確認信息無誤後,保存並公示,即完成營業執照掛失公示;
5.公示後,打印出企業的《營業執照失效聲明》,攜帶資料到登記機關補辦,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壹、掛失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壹)營業執照正本或者副本遺失的。
1.內資企業(公司)換發營業執照申請表;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刊登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遺失公告的原報紙;
5.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
6.未換發“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營業執照的企業,還應提交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樣本。
(二)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遺失的。
1.內資企業(公司)換發營業執照申請表;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刊登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遺失公告的原報紙;
5.未換發“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營業執照的企業,還應提交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樣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