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將至,壹條與在線旅遊相關的話題——“大數據殺熟行為10月1日起明令禁止”登上微博熱搜榜。該話題緣於文化和旅遊部印發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簡稱《規定》)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第十五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這條規定針對的,就是近年來飽受詬病的“大數據殺熟”行為。
“大數據時代”到來,給人們帶來了諸多便利,同時也帶來了壹些負面影響,“大數據殺熟”便是其中之壹。去年10月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中,禁止“大數據殺熟”被定義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征的旅遊者,對同壹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置差異化的價格”。
綜合《規定》(征求意見稿)和《規定》的這兩條規定,“大數據殺熟”可以簡單理解為:在線旅遊經營者濫用大數據分析手段,利用自身掌握的信息優勢,對老客戶設置比新客戶更高的價格,造成老客戶吃虧。去年3月,北京市消協發布的壹項調查結果顯示,近九成被調查者認為“大數據殺熟”現象普遍存在,56.92%的被調查者表示有過被“大數據殺熟”的經歷,其中網購、在線旅遊、酒店住宿、網約車、外賣、影視等消費場景最容易被“大數據殺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