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律師函真偽
首先確定律師函的真偽,以防被騙。 律師函需要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及律師簽名,可以通過網絡查詢相關律師事務所及律師的情況,也可以通過撥打律師函上的電話進行查詢,但進行電話查詢時要慎重,以免對方保留相關證據,因此建議通過網絡核實渠道為主。
2. 自查摸底,停止使用盜版軟件或者離線使用軟件。
自查摸底可以采取編輯網上問卷、員工自主申報、統計信息後IT部門再次核驗的方式。問卷內容應包括:列舉可能使用的軟件、安裝時間、授權情況等。獲取自查統計數據後,對自查結果中涉及的軟件進行市場調查,估計單價或打包授權價,初步估計賠償金額。
3.與發行商聯系,對其掌握的證據進行評估
律師函並沒有附公司使用盜版軟件的相關證據,通篇只列有大段的計算機條例等法律條文,表述也極其簡單,初步判斷對方可能對證據掌握不足,對方起訴沒有太多證據勝訴幾率也不大。需要註意的是,評估對方已掌握的證據水平或者對方的取證能力是個技術活,切記不能大意。實踐中存在很多案例,某些軟件公司借助工商局或版權局行政執法“如突襲查封”獲得證據後,再行民事起訴從而獲得勝訴。
4.談判購買,以優惠價格購買正版軟件
根據用自查結果估計出的賠償金額與軟件公司進行軟件購買談判。
5.應對工商執法與訴訟保全
如談判不順利,軟件公司可能會采取工商舉報或訴訟保全等激烈手段進行施壓。首先應盡量避免刺激軟件公司激烈維權,如確實無法避免,可以在發生談判僵局後要求員工暫時刪除相關軟件或居家辦公。如果在沒有準備的情況下遭遇突然執法,則應全面配合執法人員或法官調查取證。
6.應對訴訟
如認為軟件公司的方案不可接受,應積極準備應訴。目前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侵權賠償計算標準及順序:
(1)權利人的實際損失;
(2)侵權人的違法所得;
(3)法定賠償,五十萬元以下。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律師費和證據保全公證費用。
7.軟件替代
即使用替代軟件,不再使用涉案軟件。因為涉及到行業使用習慣,員工培訓成本,歷史數據處理等原因,替代工作不太容易,另外市場上品質相似的軟件往往都需要付費。軟服之家也對於同類型軟件進行了分類整理,方便進行同類型軟件的比選。
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後果的,只是壹種警示。律師函壹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勢而向對方施壓,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沖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出的訴訟預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六條 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