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歐雙方宣布簽署《中歐地理標誌協定》(下稱“協定”)引發廣泛關註。
這個談判歷時8年的協定,是中國對外商簽的第壹個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標誌雙邊協定,也是近年來中歐之間首個重大貿易協定,對深化中歐經貿合作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
該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規則和地理標誌互認清單等內容,具有保護數量多、保護種類豐富、保護待遇高等亮點。
協定納入雙方***550個地理標誌(各275個),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比如說中國的紹興酒、六安瓜片、安溪鐵觀音、賀蘭山東麓葡萄酒,歐洲的香檳、巴伐利亞啤酒、帕爾瑪火腿、馬吉那山脈橄欖油等。值得註意的是,代表中國傳統文化的宣紙、蜀錦等中國特色地理標誌也被首次納入協定。
擴展資料
協定的簽署是推動中歐經貿關系高質量發展的有力舉措
這很直觀地反映了即便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歐經貿方面的合作也在持續推進,而非陷入停滯階段。協定對於雙方有關產品進入對方市場、提升知名度等方面將提供有力保障,使之更有利於獲得對方消費者的認可。
此外,地理標誌還被證明對生產者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即獲得更高、更穩定的出口收入。根據歐盟委員會此前發布的壹項研究,具有受保護名稱的產品售價平均是未認證同類產品的2倍,即受保護產品享有更高的銷售溢價。比如說,葡萄酒溢價率為2.85,烈酒溢價率為2.52,農產品和食品的溢價率為1.5。
人民日報海外網-海外網評: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正式簽署釋放三重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