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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怎麽讀

仵作讀音:wǔ zuò。

意思:(名)舊時官府中檢驗命案死屍的人員。

歷史背景:

戰國後期有“令史”壹職,專門帶領隸臣從事屍體檢驗和活體檢驗。漢代,法醫學檢驗已相當盛行,壹個縣約設置仵作壹至三名,每年可以得到三四兩銀錢的“工食銀”。隋唐時期,“仵作”壹詞已出現,是負責殯葬業的人,後來逐漸發展成組織,五代王仁裕《玉堂閑話》載:這類殮屍殯葬民間行會的成員就叫作“仵作行人”。

宋代這種類似現代法醫專業的吏役,正式被稱為“仵作”或“行人”,又稱為“團頭”,同行還有“坐婆”、“穩婆”等,遇到婦女下體的檢驗時,必須借由“坐婆”檢驗。南宋的宋慈編撰《洗冤集錄》,頒行全國,成為宋朝以降歷代刑獄官辦案必備參考書籍。元明時仵作成為正式檢驗鑒定吏役。

清代仵作事業最上軌道,《清朝文獻通考·職役三》載:“大州縣額設三名,中州縣二名,小州縣壹名。仍各再募壹、二名,令其跟隨學習,預備頂補。各給《洗冤錄》壹本,選委明白刑書壹名,為之逐細講解,務使曉暢熟習,當場無誤。將各州縣皂隸裁去數名,以其工食分別撥給,資其養贍。”

盡管忤作長期從事人命關天的工作,但古中國封建思想極重,自堯舜時代即由賤民或奴隸檢查屍體並向官員報告情況,也就相當於是古代的法醫雛型。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賤民擔任,大抵是殮屍送葬、鬻棺屠宰之家,其後代禁絕參加科舉考試,故成為不少人奚落和嘲諷的對象。

在官方正史中,極少有關仵作的言行記載,在古典小說裏仵作更被描寫成無賴形象,因此仵作的素質難以提升。《無冤錄》上卷格例《省府立到檢屍式內二項》評:“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兇首或事主情囑,捏合屍傷供報。”“仵作人曉得官府心裏要報重的,敢不奉承?把紅的說成紫的,青的說成黑的,報了致命傷兩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