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增項,在申請之日起前壹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批準其建築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以其他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或允許其他企業或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違反國家工程強制性標準施工的
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勞務人員工資的
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公眾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的
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
10
偽造、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
11
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壹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12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附件材料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的順序裝訂,規格為A4(210mm×297mm)型紙,並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報說明,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並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裝訂。
建築業資質增項需要的材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壹式兩份;申請《資質管理規定》中明確由住房和城鄉住建部負責審批資質的,還需提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
2.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
4. 企業申請資質前壹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不需要審計)
5.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6. 《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7.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8.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復印件
9.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或技能證書復印件
10.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
11.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原件
12.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附件材料裝訂要求
附件材料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的順序裝訂,規格為A4(210mm×297mm)型紙,並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報說明,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並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裝訂。
1、綜合資料(第壹冊):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
(3)企業申請資質前壹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
(4) 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5)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2、人員資料(第二冊):
(1) 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學歷證明)或技能證書復印件;
(2) 技術負責人(或註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申請勞務資質不用提供此項);
(3) 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4) 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復印件;
(5) 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
(6) 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辦理程序:
1、實名制信息采集:到企業營業執照所在區縣建委進行人員身份證信息采集的實名認證;
2、職稱人員信息申報:從資質管理系統V3.0填寫技術職稱人員的入庫信息,經區縣建委核驗,完成入庫 ;
3、企業基本信息完善:填寫企業的基本信息;選取實名入庫的註冊人員、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上傳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證書;上傳《營業執照》副本、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企業申請資質前壹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安全生產許可證》、廠房、設備、社保等證明材料;
4、填寫增項資質信息並上報:在資質系統填寫資質增項的申請表,選擇增項所需相應註冊人員、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營業執照》副本、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企業申請資質前壹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安全生產許可證》、廠房、設備、社保等證明材料,並上報;
5、打印申請表,將申報附件材料的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分卷,按“三、附件材料裝訂”要求裝訂。
6、將申請表和附件資料交區縣城鄉建委核驗;
7、審核、公示;打印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