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單位,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
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委托他人代行職責。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代表企業簽署文件。
法人單位,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
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委托他人代行職責。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代表企業簽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