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帶病提拔”,是指幹部在提拔前或提拔過程中,存在有違紀違法行為但組織未能發現或查實,得以提拔任職的情況。
帶病提拔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也稱“帶病上崗”,是群眾對壹些有腐敗行為的黨政幹部“邊腐邊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現象的約定俗成的說法。
雖然被“帶病提拔”的領導幹部只是極少數,但影響極壞,危害極大。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幹部“帶病提撥”問題在壹些地方和部門有所滋長和曼延,已是壹個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擴展資料:
防止帶病提拔的措施:
壹、落實工作責任。
各級黨委(黨組)對選人用人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是第壹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分別承擔直接責任和監督責任。
要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好幹部標準,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大力培養、大膽使用忠誠幹凈擔當、謀改革促發展實績突出的幹部。
二、深化日常了解。
堅持經常性、近距離、有原則地廣泛接觸幹部,深入了解幹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現,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識別幹部。
通過調研、平時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等渠道,及時掌握幹部的德才表現、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註重了解幹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
百科百科-帶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