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住房補貼發放原則
事業單位或國家機關對於無住房職工或沒有達到住房標準的員工發放現金。住房補貼標準的發放原則: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個地方的政府根據相關維度確定發放標準。衡量的標準包含但不限於住房平均價格、平均薪資、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
二、住房補貼提取條件
1、購買自住經濟適用房或商品房;
2、購買二手住房;
3、交納自住承租房租金。
三、住房補貼發放標準
1、住房補貼地具體標準為: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準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2、租房補貼地具體標準為: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級以下70元/月。
3、另外,無房壹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準與晉升前的差額壹次性補貼。
以上就是關於什麽是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發放標準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