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直接發包是指,由發包人直接選定承包人,然後和承包人進行直接協商談判,如果雙方對工程建設達成壹致意見後,再和承包人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發包方式。目前,我國只有少數特殊工程不適用招標發包,選擇使用直接發包的發包方式。直接發包雖然擁有簡便易行,節省發包費用的優點,但是由於缺乏競爭,也容易滋生腐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十六條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