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程序:
1.看到汙染就拍照,留下證據。
2.致電12369。
3.明確告訴操作者所報告的汙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參照物或地理坐標)以及汙染排放的描述(有條件的話也可以描述壹下周圍有哪些生產企業,說出企業名稱)。
4.與操作員確認報告汙染信息。
5.向運營商索要接收照片的郵箱地址或者告訴運營商可以登錄指定網絡地址查看。
6.請接線員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處理結果。
如何確定環保部門是否對投訴進行了處理;
方法1:投訴次日繼續撥打12369查詢投訴處理進度。
方式二:可根據申請,在公眾投訴處理15個工作日之後,向被舉報的環保局提交回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或者“多次發送淫穢、侮辱、威脅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些同事的行為已經構成違反治安,可以向公安機關起訴。其他同事的造謠留言,看過留言的同事的證人證言,都是證據。報案後,公安機關會提供這個線索,並向其他同事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