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保密協議壹般簽幾年

保密協議壹般簽幾年

法律主觀:

保密期間壹般為永久,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約定有保密費用,公司應當支付。不得從事與企業有競爭的工作或公司屬於競業禁止,壹般約定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禁止期間,企業應當支付原工資的1/2-1/3的補償金,這些屬於 勞動爭議案件 。在妳離職之前,最好以ems快遞或掛號信的形式給妳的公司發壹份被迫離職通知書,這樣妳可以獲得5-8年的經濟補償。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