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 美國研制原子彈的計劃被稱為什麽計劃
曼哈頓工程1941年12月6日,也就是珍珠港事件的前壹天,羅斯福正式批準了原子武器的研制計劃。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政府加快了原子彈的研究步伐。1942年6月17日,美國國會撥款20億美元作為原子彈研究經費。8月11日,美國政府正式制定了原子彈研究計劃,取名為“曼哈頓工程”,由美國陸軍工程兵團建築部副主任格羅夫斯將軍任計劃總負責人。格羅夫斯的管區設在田納西州諾夫斯維爾附近的橡樹嶺。同時,在美國新墨西哥州洛斯阿拉莫斯的壹座荒山上,建立起了有12.5萬人的巨大的原子武器研究工廠。當時,為“曼哈頓工程”制定了兩條原則:壹是要保證原子彈在戰爭結束之前提供給美國軍隊使用;二是要趕在德國人前面制造出原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