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職鍛煉是根據培養鍛煉公務員的需要,選派公務員到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擔任相應職務。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關系。
掛職鍛煉制度在加強公務員經驗交流,促進年輕幹部健康成長和提升公務員綜合素質中有著重要地位和作用。這種活動帶有壹定的指令性和計劃性,什麽時候、選派什麽人到什麽地方和單位去掛職鍛煉等問題,都由機關決定並與接受掛職人員的單位事先協商做好計劃而組織實施的。
掛職鍛煉的時間壹般是壹至兩年,時間過長會影響原單位的工作安排,時間過短則有可能達不到鍛煉的目的。對掛職鍛煉的去向範圍規定的是下級機關或者上級機關、其他地區機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擴展資料
幹部掛職交流,是提高幹部綜合素質特別是實際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也能帶動不同地區和單位之間交流合作,加強和推動某些方面的工作,給地方帶來新的發展契機。近年來,隨著幹部培養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幹部掛職的力度逐漸加大,掛職形式也日益豐富。
對幹部個人而言,掛職意味著在新的單位、新的崗位開展工作,角色定位、溝通方式、幹事動力都將發生變化。掛職幹部主要有四種基本類型。
1、幹部“下掛”,即上級機關幹部到下級機關掛職,比較典型的是通常所謂的基層鍛煉。幹部“下掛”也是幹部掛職鍛煉中數量眾多、最為主要的壹種形式。
2、幹部“上掛”,即下級機關幹部到上級機關乃至中央國家機關掛職。
3、幹部“平掛”,是指國家機關各部門之間、各對口省市之間,互派幹部或單向掛職的壹種幹部交流形式。
4、行業交叉掛職,即不同行業之間幹部的掛職,最常見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掛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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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產黨新聞網-幹部掛職,如何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