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國普通護照辦理斯裏蘭卡個人旅遊簽證的申請材料包括:
(1)用英文填寫的簽證申請表、護照原件、2寸彩色證件照壹張。
(2)請根據訪斯目的,準備相應文件。申請長期工作的入境簽證(壹個月以上),還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傳真件、工作協議復印件, 相關技能證書復印件、斯裏蘭卡公司邀請函、國內公司的推薦信/介紹信。申請長期探親簽證,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
(3)斯裏蘭卡駐華使館接受郵遞簽證申請。
辦理斯裏蘭卡短期旅遊、短期商務或過境,辦理ETA的流程及註意事項:
(1)自2012年1月1日開始,斯取消落地簽證,要求入、過境斯且停留期不超過6個月的外國公民,入境前在網上申請ETA。獲ETA者在入境口岸將獲發停留期最多為30天的簽證。如需延期,入境後再向斯移民局提出申請。
(2)ETA申請程序:登錄ETA系統,填寫申請,用信用卡支付費用(旅遊、商務六個月有效兩次入境30美元)後提交,申請者將在 24小時內收到批準通知或轉辦通知。獲批準通知的申請人應打印該通知作為簽證隨身攜帶。收到轉辦通知者應聯系就近的斯使館。
(3)註意事項:
無需提供護照復印件和照片;只接受VISA卡、MASTER卡、AMERICAN EXPRESS卡交費;入境時需出示往返機票和足夠在斯生活費用,護照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
(4)特殊情況:如入境者未事先取得ETA,可在斯裏蘭卡首都科倫坡班達拉奈克國際機場和漢班托塔國際機場ETA櫃臺申請,旅遊、商務35美元,過境停留7天25美元,停留不超過2天免費,可用信用卡或人民幣、港幣、美元、歐元、日元等主要貨幣支付。獲批準通知的旅客即可入境,獲轉辦通知的旅客將被原機遣返。
(5)機組人員和船員免辦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