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征收方式管理規定
第二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信息企業采集方式是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采集抵扣的明文和密文信息形成電子數據,通過網絡或磁盤提交給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進行認證的壹種專用發票認證方式。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征收方式管理規定
第七條
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采集方式的納稅人,應通過自動掃描識別生成電子數據,獲取需要報稅務機關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如遇特殊情況,可持防偽稅控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認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征收方式管理規定
第二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信息企業采集方式是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采集抵扣的明文和密文信息形成電子數據,通過網絡或磁盤提交給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進行認證的壹種專用發票認證方式。
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征收方式管理規定
第七條
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采集方式的納稅人,應通過自動掃描識別生成電子數據,獲取需要報稅務機關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如遇特殊情況,可持防偽稅控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