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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人才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申請。符合條件的培訓人員取得相應證書發證之日起壹年內隨帶相關資料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晉升補貼申請。

審核。區人力社保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補貼對象和金額。

公示。審核通過後的補貼名單和金額在上虞人才就業服務網公示,公示時間為 5 個工作日。

撥付。公示無異議的,區財政局審核並劃撥資金,到位後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采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壹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五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基層就業援助服務工作,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重點幫助,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技能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