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年收入超過12萬元,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無論職業種類或數量,全年勞務報酬超過此額度,需主動申報納稅。不履行納稅義務將面臨法律責任。偷稅漏稅行為,若偷稅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且在1萬元以上,或曾兩次受行政處罰後再犯,可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自由職業者的收入包括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通常由支付方代扣代繳,但若無人代繳或有境外所得,應至稅務局自行申報。
自由職業者的稅收分類:
1. 綜合所得稅:適用於自由職業者的工資、薪金、稿酬等收入;
2. 經營所得稅:針對自由職業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所得;
3. 勞務報酬所得稅:適用於提供勞務所獲得的收入;
4.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涉及專利、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使用許可的收入;
5. 財產租賃所得稅:自由職業者出租財產所得的稅收;
6. 財產轉讓所得稅:出售財產如房產、股票等所得的稅收;
7.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來自存款利息、投資收益等的稅收;
8. 偶然所得稅:如中獎、贈與等非經常性收入的稅收。
綜上所述,自由職業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年收入超過12萬元必須申報納稅,不履行納稅義務將面臨法律責任,偷稅漏稅行為可能被判處刑罰和罰金。自由職業者的收入包括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通常由支付方代扣代繳,但若無人代繳或有境外所得,應自行申報至稅務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