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賣方交付的貨物不合格的話,買方可采取的補救措施:
1)最直接的補救辦法是,買方要求賣方按合同履行(例如要求交付的貨物)。
2)要求賣方交付替代貨物。
3)要求對貨物進行修理。
4)宣告合同無效。
5)減低價格。
3. 信用證交易是壹種純單據交易,如果單據滿足信用證要求,而且遵循“單證壹致,單單壹致”,則開證行必須履行付款行為,信用證不同於T/T付款,當然,如果信用證中規定了,案例中的三方驗貨也在信用證規定範圍內,則開證行可以拒付,關鍵看賣方提交的單據是否滿足了信用證的要求。
我也是幫我媳婦找答案呢,看到妳們在這問,就順便幫妳們解答下了,我是做外貿的,這些都是我根據經驗回答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