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愛的歸宿,家是婚姻的港灣。每個人都渴望在自己的婚姻裏,能有個溫暖的家。房子對於婚姻來說,就是家最具體的形式。這個房子不用很大,只要壹家人齊心協力,其樂融融,也是很溫暖的。
美好的家,需要靠夫妻兩個人同心協力,朝著壹個方向***同努力,才會變得越來越好。
結婚之前,人們對家的幻想都是很美好的。可是,壹旦進入了婚姻,就會漸漸忘記當初的約定。結果,家還在,可是卻沒有溫暖可言。
愛是女人的天性,婚姻是女人的宿命。很多女人,哪怕犧牲自己的所有,只要能夠維持壹個家的完整,也會心甘情願地付出。
但是,攢夠了失望,女人也會痛定思痛地離開。
劉洋嫁給程華十多年了,有壹個上高中的兒子。但是,這個三口之家並沒有像外人想象得那麽美好。劉洋嫁給程華時,程華家裏只有壹棟矮小的壹層兩室壹廳的小樓房。十多年後,劉洋卻因為買房的事情,和程華離了婚。
當初嫁給程華的時候,劉洋家裏提出,要有房子才允許劉洋嫁給程華。程華家境條件不好,根本買不起房子。
劉洋和程華有三年的感情基礎。戀愛的時候,兩人關系也很要好。當談婚論嫁的時候,兩人的婚事卻卡在了房子上面。
當年,兩人都不願意就此放棄,所以努力說服雙方父母,最終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兩人結婚了。
當劉洋嫁到程華家時,是跟公公婆婆壹起住的。當時沒有孩子,劉洋和公公婆婆各住壹間房,並沒有發現什麽不方便的地方。
後來,孩子出生了,劉洋提出了要買房子。劉洋說:“孩子已經有了,現在這個兩居室的房子肯定是不夠住的。房子呢,也是遲早要買的。雖然現在沒多少錢,但是,我們夫妻兩人努努力,加上房價不是很高,幾十萬還是可以買到壹套房子的。”
可是,程華卻拒絕了劉洋的提議。程華說:“結婚這幾年,住著這個房子不好嗎?說到底,妳還是嫌棄我沒有房子,是吧?所以現在拿孩子來說事,無非就是想滿足自己買房子的心願。妳既然這麽看不起我,為什麽還要嫁給我呢?”
聽到程華的話,劉洋驚呆了。她提出買房的出發點,是希望能夠給孩子更好的家,卻被程華說成了自私的心願。
劉洋是個性格要強的女人。她對家庭,還有孩子的未來,都有自己的規劃。雖然程華否定了她買房的建議,但是她心裏清楚,孩子終究要長大,要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空間。如果壹家五口人都擠在這個兩居室的房子裏,那以後孩子大了要結婚什麽的,怎麽辦呢?
她努力說服著程華,但是好說歹說,程華都不贊成買新房子。無奈之下,劉洋只能靠自己想辦法。
等到兒子上初中那年,劉洋又提出了買房子的事情。她想著,幾年過去了,加上手頭也有壹些積蓄了,雖然房價漲了不少,但付個首付還是沒有問題的。
等她說了買房的建議後,程華拋出了這樣壹段話:“為什麽又要買房?孩子大了,就住學校呀!他是男生,以後娶媳婦也是要靠他自己的。憑什麽要我這個父親給他準備好這些東西呢?沒有必要買房子!”
聽到程華的話,劉洋的心頓時感覺像掉進了冰窟窿壹樣冰冷。這哪裏像壹個父親說出的話呢?別的家庭,都會為了子女,努力去營造壹切。可是在劉洋的婚姻裏,程華總是拿各種理由和借口,來拒絕她提出的建議。
無論是有兒子之前,還是有了兒子之後,其實程華作為壹家之主,並沒有為這個家做出什麽努力和貢獻。孩子的生活起居,學習輔導,心裏安慰等等,都是劉洋壹個人在支撐著。
當孩子對程華提出要他參與學習的事情的時候,程華總是找借口推脫,把事情轉給劉洋去處理。如果孩子問程華要壹些零花錢,就會被痛批壹頓。所以,兒子上的興趣班和學習班,也都是劉洋在壹個人承擔。
劉洋是個明事理的女人,她也知道每個家庭都有各自的不完美。想著給孩子壹個完整的家,劉洋壹直都在隱忍。
可是,時間久了,劉洋卻發現,自己的付出和隱忍,並不能改變眼前的這個男人。以前,程華忽略自己,也就算了。但是,每每提到要為孩子做些什麽事情時,程華卻冷酷得像個外人的表現,壹次又壹次寒了劉洋的心。
後來,劉洋獨自做了壹個決定,那就是無論如何,都要買壹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她手頭上的積蓄不夠,她就找身邊的朋友和親戚借錢。
買了房子之後,劉洋對程華說:“我買了壹套三室兩廳的房子。首付的錢,是我身上的積蓄和朋友親戚那裏借來的。借來的錢和以後每個月供的錢,差不多每個月兩萬多。我們壹起努努力,辛苦壹點,早點把錢還了。”
話音剛落,程華就給了劉洋壹巴掌,並狠狠地對劉洋說:“我看妳現在膽子真的大上天了!都不跟我商量壹下,就把房子買了。還每個月要還兩萬多的債。妳當我是銀行還是什麽?要還妳自己還,我沒錢!”
“沒錢,那就離婚吧!”劉洋捂著被扇得生疼的臉說道。
“離就離,跟妳這個愛慕虛榮的女人生活,我也累了!”聽到程華的話,劉洋心裏早已沒有什麽感覺。離婚,也許是對自己最好的解脫。
離婚之後,劉洋為了每個月還房子的錢,不得不多做幾分兼職。生活雖然苦了點,但是她的內心卻感覺到比以前快樂多了。
程華對於孩子而已,也是可有可無的存在。他從孩子出生到上學,也沒有為孩子做過什麽。現在孩子都上高中了,對父親的感情也是少之又少。劉洋離婚之後,孩子臉上的笑容反而多了。因為孩子再也不用擔心因為多學壹個興趣班,被程華說成不務正業,學無所用了。
“買房那年,我離婚了。”兩年後,這個40歲女人慶幸做這個正確選擇。離了婚,家雖然不完整了,但對於自己還是孩子,都是壹個相對來說更好的選擇。
像劉洋這種四十歲的離婚女人,有了生活的閱歷和反思之後,更加知道自己需要什麽樣的伴侶。
在壹個家庭裏,如果壹個男人對女人和孩子,什麽都不管,也不會噓寒問暖。這樣的男人,就是壹個形同虛設的存在,並不能給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帶來什麽價值和意義。
壹般離婚的原因,多數是像劉洋這樣的例子。無論是女人,還是孩子,都渴望能夠從男人身上獲取溫暖。女人多數怕冷,更怕男人對她和孩子冷漠。
可是很多男人卻不懂得這個道理。在婚姻中,不願意跟女人壹起為了家庭***同努力。說到底,就是內心的懶惰和不在乎。他並沒有把這個家,當成自己生命的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