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9年,在法國數學家日納爾的代數教程裏,用 “AffB”代表A大於B,以及用“BξA”代表B小於 A。 1631年,英國著名的代數學家哈裏奧特(1560-1621)在其出版的數學著作中,首先創用了“> ”(大於號)及“<”(小於號),但未被即時采用。同時期的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1570-1660)亦發 明了以“”表示大於,以“”表示小於的符號,這種符號,至十八世紀仍被采用。
至近代,“>”及“<”分別表示大於及小於的符號,逐漸被統壹及廣泛采用。並以“”“”及“≠”來表示為大於、小於及等於的否定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