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李艾玲剛剛刑滿釋放回家,只看到拆遷後的壹堵堵白墻,原來的家早已面目全非。家不在了,自己的女兒也已經失蹤。
原來4年前的壹天,小茉照常問哥哥要錢上網,哥哥不但沒給,還打了她壹巴掌,於是她壹氣之下離家出走。起初哥哥以為妹妹只是耍脾氣,很快會回來。但過好幾天還是不見妹妹蹤影。他意識到妹妹失蹤了。
膽戰心驚的他既不敢報警,也不敢告訴還在獄裏服刑的媽媽,只好撒謊說妹妹外出打工了。
出獄後李艾玲知道這件事立刻報了警,之後走街串巷尋找女兒。她知道女兒沒有身份證,不會離開本市。她相信總有壹天會找到,這壹找,找了整整兩年。
2018年1月,李艾玲在街邊貼尋人啟事,無意間看見壹個乞丐壹樣的女孩,癡癡地看著自己,她走到跟前仔細壹看竟然是小茉。
李艾玲連連喊女兒的名字,但這個女孩沒有應聲,並且害怕地想離開。李艾玲強迫女孩擡起頭看著自己的臉,女孩終於輕輕叫了聲?媽?。這聲"媽",叫的李艾玲肝腸寸斷,她無法想象女兒經歷了什麽。
原來小茉被哥哥打了壹巴掌,生氣離家出走又無處可去。就在這時她遇到了開三輪車的鄭某,沒想到從此開始了地獄般的生活。
鄭某的兒子有精神病壹直沒有老婆,他把小茉鎖在家裏,讓她給自己當兒媳婦,只要小茉想逃跑換來的就是壹頓毒打。身為禽獸的鄭某為了私欲,竟然當著老婆的面強奸了小茉。
長期的暴毆打、恐嚇,讓小茉精神出了問題,只能被迫當鄭家"***享妻子"。
李艾玲得知事情真相後悲痛欲絕,她無法忍受女兒的遭遇立馬報了警,並將鄭家人告上法院。
2018年11月,駐馬店市公安局對鄭某實施抓捕。12月6日,駐馬店市驛城區檢察院對鄭某批準逮捕,罪名為強奸罪。同月,警方為小茉的三個孩子做DNA鑒定,確認了老大為小茉與鄭某所生,龍鳳胎為小茉與鄭某的兒子所生,小茉患精神分裂。
最終,法院判決鄭某犯有強奸罪並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承擔民事賠償。而鄭某的兒子,因有精神病,免予責任。
女兒經歷了這樣的遭遇,再怎樣後悔也無用,李艾玲只能硬著頭皮去接受。而小茉,本應是青春燦爛的20歲,如今也不得不接受這慘淡的人生。
回頭看看,其實小茉的經歷和她的童年不無幹系,爸爸的出走、媽媽的入獄,成長路上沒有愛的陪伴,也無人細聲教導,最終導致她走上歧途。
如果小茉的父親沒有出走,媽媽沒有入獄,哥哥能保護好妹妹,那麽這樣的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只可惜,人生路上沒有回頭路,世界上也沒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