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什麽是反人類罪,怎麽樣判刑?

什麽是反人類罪,怎麽樣判刑?

反人類罪也被稱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類罪,是壹種能讓整個國際社會都密切關註的重大國際性犯罪。1920年8月10日,協約國在簽署“對土耳其和約”時首次提出反人類罪這壹法律概念。但最早確立這壹罪行的國際文件則是《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第6條規定:“反人類罪即在戰前或戰時,對平民施行謀殺、滅絕、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為;或基於政治的、種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為執行或有關本法庭管轄權內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為,至於其是否違反犯罪地法律則在所不問。”在該文件中,反人類罪與破壞和平罪及戰爭罪壹起被確定為戰爭罪的三大罪行。

薩達姆被控主要罪名是薩達姆在巴格達北部小鎮杜賈爾村屠殺了143名什葉派人士,犯下反人類罪。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