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海關申請領取的表格有《企業情況登記表》、《企業管理人員情況表》、《報關單位保管專用章備案表》、《自立報關註冊登記申請書》以及《企業基本情況表》;
2、新企業須帶的資料:
1)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
2)外經貿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或《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及“同意可行性報告和章程的批復”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
3)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全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
4)國家稅務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
5)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開戶許可證》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
6)公司章程復印件(須帶原件核對);
企業在本關(指浦東海關)受理申報材料三個工作日(申報當日不計算在內)後,如無電話通知“不合格”,則憑“業務受理單”來我關辦理領證手續(取得流水號、輸入數據、打印證書、蓋章),取得有效的《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次日即可開展業務。
辦理電子口岸需要的資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
2.營業執照(副本)
3.稅務登記證(國稅)
4.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
5.海關核發的<自理報關企業註冊登記證明書>
6.核銷員證(沒也沒關系)
7.報關員證(沒也沒關系)
8.辦事員本人身份證及公司委托書
以上全需要復印件加蓋公章
PS、還有壹個銀行代扣委托書,委托書得去銀行蓋章,公司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得全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