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銘心,把這份愛刻在骨頭上,銘記在心裏。這是壹種非常深刻的愛。有人說,“人的壹生至少要談三次戀愛,壹次懵懂,壹次刻骨銘心,最後壹次是壹生。”
或許是因為刻骨銘心的愛太深刻了。愛得太深,就容易灼傷彼此,想要壹生在壹起,必定是要經歷九九八十壹難。所以才會有了第三次的戀愛:壹生。刻骨銘心的愛,銘刻在靈魂深處,記憶永存,無法忘懷。
會時時刻刻地想著他。工作時想著他,學習時想著他,走路睡覺時也會想著他。毫無緣由地就會想著他。街上遇到的每個人,似乎都是他的模樣。
看到他的身影就會壹直盯著他看,也絲毫不在意他身旁所有人的看法。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拋棄他、否定他,妳也會壹直站在他身邊,相信他、支持他。
只有他在身邊,妳才會覺得安心,若他不在,妳的心就感覺空蕩蕩的,整個人好像失去了靈魂。做什麽事情都沒有精神,他不在,仿佛壹切都與妳無關,壹切都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