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開篇寫“我們”壹家去散步,母親本不願意出來的,“她老了,身體不好,走遠了覺得很累。”可“我”說:正因為如此,才應該多走走。於是,母親信服地點點頭。
本不願出來的母親何以又答應了呢?作者這樣寫的:“她現在很聽我的話,就像我小時候聽她的話壹樣。”
壹個“慈母”,壹個“孝子”,壹個真誠的理解,壹個絕對的信任,這種良性的因果循環正反映了古樸的倫理道德之美。
在散步遇到走大路還是走小路時發生了分歧:“母親要走大路,大路平順”,“兒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這個矛盾怎麽解決呢?當然取決“我”了,此時,作者深感自己責任的重大:兩全的辦法找不出,拆散壹家人又於心不忍。於是,“我”決定委屈兒子,原因是“我伴同他的時日還長”。這個選擇應該說是入情入理,體現了“我”愛幼更尊老的情感。
當“我”作出“走大路”的決定後,結果竟出人意料:“母親摸摸孫兒的小腦瓜”,忽然改變了主意,“還是走小路吧”。如果說“我”的決定易於理解的話,那麽母親的改變則有悖常情了。但正是這不合情理的地方,人的真誠善良卻得到了充分的光照,這壹家三代人的溫和、謙讓與體貼都融進了這深深的愛之中。這不正是以血緣構成的家庭最穩定、最能持久也是最為寶貴的東西嗎?
“有意思”的小路的確不平順,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只好分別背起母親和兒子,這壹“背”實際上是背起生活的重擔,架起了兩代人之間的橋梁,含蓄地影射了“我”這壹輩人贍養老人撫育兒女的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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