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安置房建設流程主要是
1、建設工程項目立項。
2、各項工程設計。
3、施工圖審查,消防、氣象圖紙審核。
4、辦理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其前置條件為:辦理白蟻防治、消防、人防、氣象避雷手續。
5、工程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及施工合同簽訂。
6、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其前置條件為:辦理質監手續,確定工程監理單位並簽訂合同,辦理建設工程保險手續。
7、開工前準備,三通壹平。
8、施工單位進場施工,監理單位進場。
9、房屋地基基礎工程驗收。
10、房屋中間結構驗收。
11、房屋主體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 第十壹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