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公證則是證明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除了要求提供身份證明外,還要提供醫生簽發的出生證或申請人所在單位、轄區街道辦、在讀學校等組織出具的辦理出生公證證明。結婚與結婚證公證也屬於同樣問題。
以下就是出生證明公證的相關回答。出生證明公證與出生公證是兩種不同的公證。 1、出生證明公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出生醫學證明原件;②申請人 身份證 及戶口簿(集體戶)原件;③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 2、出生公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請人出生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出生證明(貼壹張兩寸的黑白或彩色相片,加蓋公章);②申請人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③與村(居)委會證明上同底的相片四張。
出生公證和出生證明的公證區別在於:出生證明公證是直接公證妳當年出生時所在醫院開具的那個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