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實從嚴治黨責任。牢固樹立抓好黨建就是最大政績的觀念,把基層黨建工作作為主業,與中心工作壹起謀劃、壹起部署、壹起考核。落實基層黨建工作主體責任,每年年初,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縣鄉黨委要與下級黨組織簽訂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狀,帶動形成健全各級領導班子職責明確、任務具體、逐級負責、密切協作的責任體系,壹級抓壹級,層層抓落實。實行項目化管理,將基層黨建工作細化成具體項目,落實到成員單位、分解到責任領導,做到齊抓***管。強化對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把抓基層黨建工作的實效作為考核各級各部門黨組織負責人特別是黨組織書記的首要指標,對其他黨員領導幹部的考核也要加大這方面的權重。
2.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基層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基層黨建工作,至少安排壹次基層黨建工作督查,發現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帶有全局性的問題。完善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和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壹次工作例會,聽取黨建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要問題,督促完成各項任務。建立定期匯報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半年至少壹次向上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和黨委組織部門匯報基層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聯系點制度,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到聯系點調查研究、指導工作,給基層黨員幹部上黨課、作形勢報告,幫助聯系點理清工作思路,解決實際問題,總結推廣經驗,把聯系點建成示範點。
3. 註重結果轉化運用。將述職評議考核結果和基層黨建工作考評結果作為黨組織書記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運用到幹部管理監督、選拔任用的全過程,結合目標管理工作,促使基層幹部幹凈幹事。建立各級黨組織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問責通報制度,對工作紮實、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揚激勵;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予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並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基層黨建工作問題突出、評議測評較差、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對黨組織書記和相關責任人進行組織處理。
二、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
4. 加大培養選拔力度。按照實施“百千萬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培養”工程的要求,培養選拔壹批致富能力強、服務意識強的基層黨組織書記。落實《關於加強鄉鎮黨委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加大鄉鎮、街道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領導幹部交流力度;實行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落實《村級幹部管理意見》,著力把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壹好雙強”優秀黨員選拔為村級黨組織書記,實現“能人”治村。繼續做好從優秀村、社區主幹中考錄鄉鎮、街道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工作,拓寬基層幹部發展空間。
5. 建好後備幹部隊伍。建立基層壹線幹部培養選拔鏈,鼓勵機關年輕幹部到基層到壹線鍛煉、任職,形成“幹部下壹線、壹線出幹部”的良好格局。加強村、社區、非公企業、社會組織等基層組織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雙培養”制度,重點在致富帶頭人、實用技術人才和外出務工返鄉、企業經營管理等人員中培養基層幹部,把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的幹部及時培養成為基層組織帶頭人,解決基層組織後繼乏人的問題。
6. 加強幹部管理監督。切實加強對基層帶頭人隊伍的監督管理,嚴格考核獎懲,健全民主評議、述職述廉等制度,探索和完善離任審計制度,引導和促使他們紮實幹事,依法履職,樹好形象。解決鄉鎮、街道幹部“走讀”現象,使其安心在基層工作。切實解決對村級工作評價的主觀性、村級幹部選用的隨意性等問題,對屆中調整村、社區主幹的需經鄉鎮、街道黨委(工委)集體研究,報縣區組織、民政部門審批。
三、註重提高黨員隊伍整體質量
7. 嚴格黨內組織生活。認真落實“三會壹課”、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開展主題黨日、領導幹部上黨課、黨員義務周末等活動,探索開放式、互動式組織生活,吸引廣大黨員主動參與,讓組織生活在基層正常起來、認真起來、活躍起來。積極探索和創新黨內組織生活方式,充分發揮通信、網絡等新媒體的作用,開展網上組織生活。對基層開展的組織生活落實情況,上級組織部門要進行隨機抽查。
8. 強化黨員教育管理。發揮黨員教育培訓“十百千萬”工程作用,加強對黨員的經常性教育。全面推行黨員目標管理、設崗定責、評星定級、記實管理等辦法,及時了解、準確掌握黨員日常行為表現,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全面推行黨員誌願服務活動,根據黨員自身特長和服務意願,多形式開展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群眾服務工作。疏通出口,按照規定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服務,著力提升流動黨員雙向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老品牌,打造新亮點。註重發展黨員質量,堅持黨員數量與質量的有機統壹,不斷優化黨員隊伍結構。
四、不斷強化基層基礎保障
9. 推進結對幫扶工作。繼續做好領導幹部住村夜訪、蹲點調研和機關部門對口幫扶、幹部駐村任職工作,全面推行機關幹部駐村聯戶、結對幫扶制度,推進鄉鎮、街道幹部掛村包村、走村入戶工作,幫助建強基層組織、謀劃發展思路、解決實際問題。各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至少結對幫扶1個村、社區,重點聯系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發展滯後、情況復雜的村、社區,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結對幫扶單位。
10. 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壹村壹品”發展村級特色產業,做到每個村有壹個穩定的增收項目。制定人、財、物向基層傾斜的具體政策,拿出推進落實的有效措施,增強村級組織“造血”功能,實現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
11. 落實基層經費保障。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黨費使用為輔的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並根據財政實際情況逐年遞增。對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基層幹部報酬待遇和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等基礎保障政策落實情況,每年進行重點排查通報,確保規範管理,專款專用。堅持“費隨事轉”,支持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黨組織做好服務群眾工作。
五、著力構建城鄉壹體化黨建工作格局
12. 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以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引領基層黨建工作,全面健全完善縣區行政服務中心、鄉鎮和街道壹站式服務大廳、村和社區便民服務站,推廣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壹站式服務、網絡服務等做法,不斷強化三級平臺服務功能,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農村。繼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建立常態化機制,每年按照壹定比例進行倒排,滾動開展整頓,力爭每年都減少壹批薄弱村。
13. 推進基層民主管理。全面推行鄉鎮黨代會年會制,推進“報告、述職、問詢、評議、承諾”等“五位壹體”的工作模式,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建立鄉村黨代表工作站、服務室,促進黨代表在建言獻策、參政議政、黨內監督和服務群眾上履職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凸顯黨代表主體地位。健全落實村級各項民主管理制度,推廣“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推進村務決策聽證工作,每個村、社區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村(居)務決策聽證會,保障農民群眾充分行使民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