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納稅人的標準如下:
(1)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大於50萬元為壹般納稅人;
(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大於80萬元為壹般納稅人;
(3)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大於500萬元為壹般納稅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
(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三)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二、納稅的基本流程是什麽
1、納稅人領取營業執照後,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由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
2、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後,應確定辦稅主管領導、主管會計、主管辦稅人員;
3、納稅人按照發票管理制度的規定購買、使用發票,並建立內部的發票管理制度;
4、納稅人按期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按規定報送有關報表、資料;
5、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將應納稅款如期繳入國庫;
6、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進行納稅自查、並有義務接受稅務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