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辦理流程說明,消防工程師必看!
各市公安消防局、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29號)、《廣東省公安廳關於貫徹執行〈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粵公通字〔2014〕193號)等有關規定,為進壹步做好我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申報工作,規範完善資質許可流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許可條件
全省範圍內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和消防安全評估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依法向省公安廳消防局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取得相應的資質。申請機構應滿足《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明確的資質條件,提交《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十七條”和《廣東省公安廳關於貫徹執行〈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資質申請”等要求的相關材料(驗資證明無需再提供)。
二、辦理程序
(壹)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登記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要求,省公安廳消防局不再對註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註冊進行審查,待國家相關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實施後,按其管理規定執行。
聘用單位應將其聘用執業的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報送省公安廳消防局登記。在國家相關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及全國網上信息註冊系統運行前,註冊消防工程師本人及其聘用單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需現場提交登記材料,分別簽訂《信息真實性和誠信承諾書》(見附件1)。註冊消防工程師受聘信息登記流程,按照本通知第三點有關要求執行。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未按規定進行登記的,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中,將視為申請材料不齊全。
(二)資料預受理
為強化服務,方便群眾和單位辦事,省公安廳消防局委托各地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資質申請材料進行預受理,申請人應向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工商註冊所在地的市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窗口提交資質申請材料。
各地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應按照資質條件和申請材料要求,對照《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材料初步審查意見》內容(見附件2),嚴格審查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壹致性,認真填寫並出具初步審查意見,並在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上加蓋窗口“經與原件核對無誤印章”。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的,應當當場壹次性告知補辦全部內容。對於申請材料符合申報要求的,申請人可於工作日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請材料初步審查意見》與申請材料壹並報送省公安廳消防局。
(三)申請受理
省公安廳消防局接到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後,依法進行受理,出具受理憑證,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評審。專家評審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專家評審工作規則》(公消〔2014〕98號)等執行。
(四)評審公示
省公安廳消防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作出許可決定的,在“廣東消防信息網”向社會公示十日,公示時間不計入審批期限。公示期滿且不存在問題的,省公安廳消防局在公示期滿後的'首個工作日予以發放資質許可證書。資質證書期限屆滿需要續期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五)社會監督
任何單位及個人,發現機構申請資質有弄虛作假行為或者取得資質後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均可向省公安廳消防局書面反映。申請機構有“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等違法行為的,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第六章法律責任”相關規定處理。
三、互聯網登記流程
(壹)網上申報
1、對於取得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技術人員,其聘用單位應在“廣東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平臺”(/)申請註冊賬戶,上傳《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等原件掃描件。
2、聘用單位賬戶設置成功後,掃描上傳聘用信息材料原件,主要包括:
(1)《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登記表》(見附件3);
(2)《中華人民***和國註冊消防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3)有效身份證明;
(4)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文件、聘用證明;
(5)申請登記前三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聘用合同簽訂日期距提交登記審批申請不足三個月時,應提交此期間全部月份的社會保險證明;對於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應當提供退休證明材料;
(6)原工作或聘用單位出具的解聘合同、離職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資料核查
1、省公安廳消防局工作人員對上傳材料是否完整、內容填寫有無錯漏,掃描件是否清晰可辨等進行核實。
2、核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核查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年齡(十六周歲至七十周歲);
(2)核查身份證信息與資格證書信息的壹致性;
(3)核查材料的有效性。
3、資料上傳齊全通過核查後,相關人員可於國家法定工作日持相關材料(內容同網上申報時上傳材料)的原件、復印件,提交材料請使用標準A4型紙打印、復印或按照A4型紙的規格裝訂,其中復印件經本人簽名確認並註明日期,到省公安廳消防局現場核對材料,並簽訂《信息真實性和誠信承諾書》。
(三)信息公開
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情況經登記後,省公安廳消防局在“廣東消防網”()和“廣東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平臺”(/)公布,同時每季度報送公安部消防局壹次。
註冊消防工程師聘用信息發生變動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平臺和書面報告省公安廳消防局申請登記信息變更。如發現註冊消防工程師本人及其聘用單位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按照其簽訂的《信息真實性和誠信承諾書》給予警告,壹年內不再予以登記,且將其不良行為記錄抄告原發證部門。
四、工作要求
(壹)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社會化消防技術服務工作的開展,是消防工作社會化的必然要求,是消防監督機制改革中的重要內容。各市公安消防局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把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和要求,明確專門人員負責,嚴格組織實施。
(二)廣泛宣傳、暢通渠道。省公安廳消防局應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廣泛公告,各市公安消防局要借助新聞媒體、支隊網站、業務大廳、官方微信等向社會進行公布,主動公開許可條件、工作程序、時限要求等信息。申請人可通過“廣東消防信息網”進行網絡咨詢,也可到省、市兩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現場咨詢。
(三)客觀公正,嚴肅紀律。各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窗口工作人員要熱情服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格資料審查,提高辦事效率。同時,要嚴格遵守“四個嚴禁”等各項規定,不得濫權、徇私、玩忽職守、不得參與申請資質、不得參與服務機構經營活動、不得私自設定前置,限制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