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是負責文件收發、運轉、催辦、擬辦、繕印、立卷、歸檔等工作。
中國上古到清代末年各歷史時期使用的文書。其發展過程大體可分三個階段:戰國以前屬於前期,秦代到南北朝為中期,隋、唐到清代為後期。前期的文書比較簡單,中期的各種文書逐漸形成專用的文種名稱,各文種也開始有了特定的程式。
擴展資料:
文書,從廣義上來講,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在社會活動中,為 了某種需要,按照壹定的體式和要求形成的書面文字材料。也就是說,壹切書面文 字材料,都可以稱之為文書。
從這裏可以看出,文書所包括的範圍是很廣泛的。現代辦公室文書寫作大全書壹詞,在《漢書·刑法誌》中有“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的敘述。唐代 元稹在《望喜驛》詩中有“滿眼文書堆案邊,眼昏偷得暫時眠”的句子。
這裏的 “文書”,指的就是公務文書。此外,還有用於民間的傅別、書契之類,亦稱“文書”,常有“恐口無憑,立此文書為據”的說法。故古代文書有公用和民用兩類。 可見,古代文書的概念和現代的基本相近。
公文,是指公務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文書,或者說處理公務所使用的文書稱之為公文。公文壹詞,出現於東漢末年和三國時期。《後漢書·劉陶傳》說:“州郡忌 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