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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應該如何簽訂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流程:

1、畢業生本人填寫就業協議書內本人填寫的內容;

2、畢業生轉交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3、用人單位或畢業生本人將就業協議書交至學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4、就業協議書分為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各留壹份,學校留兩份。

5、鑒證方(學院黨委和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蓋章部分。

簽約時註意事項:

壹、按照順序填寫。很多單位要求畢業生先填寫並且叫畢業生先簽名,然後再把協議書寄給單位,甚至有單位要求鑒證方蓋好章後再把協議書寄給單位填寫,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因為用人單位拿到協議書後有可能在甲乙協商內容上單方面填寫不利於畢業生的內容,而此時畢業生已經簽字表示同意了。所以碰到類似的情況,畢業生務必要小心,寧可來回郵寄幾次,也不要輕率地把自己的命運交給別人!

二、填寫的準確性。這裏出現的主要問題是用人單位填寫的名稱和單位所蓋的章是否壹致。在簽約過程中經常看到用人單位在甲方填寫的名稱與下面所蓋的章不壹致,這樣的協議書是無效的,如果碰到雙方糾紛問題,打官司的時候法院是不認這份協議書的,請大家註意!

三、有關檔案和戶口問題

協議書主要的壹個作用是要解決畢業生的檔案和戶口的去向問題,學校就業部門根據協議書上填寫的檔案地址,通過機要局來為畢業生郵寄檔案,學校戶籍科根據協議書上填寫的落戶地址,出具戶口遷移證。因此如果上述兩個地址填寫錯誤的話,就會導致檔案和戶口去向出錯,這是壹個很大的問題,務必請各位畢業生在簽約的時候要向用人單位問清楚了,否則後果只能自負,而且以後要找回檔案和更改戶口遷移證也比較麻煩。

明確檔案戶口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跟用人單位簽約:

第壹類單位可以接受畢業生的戶口和檔案,比如政府部分(公務員、事業編制)、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事業編制單位)的正式員工(聘用制除外)、大型國有企業等,這些單位本身就具有戶口和檔案的接受權,畢業生和這些單位簽約時,單位可以直接把檔案和落戶地址填寫上去,而且只需要蓋壹個章就可以了,或者單位本身沒有人事權,但是他的上級主管部門有人事權,這時中間部分(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需要蓋章

第二類是壹般企業或者是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員工,這些單位在簽約過程中是不負責畢業生的檔案和戶口的,所以畢業生需要把自己的檔案戶口掛到人才市場去(實掛),此時需要在甲方填寫內容中甲方要提供機構碼(企業在工商部門註冊的編號),企業填寫完畢後協議書交給人才市場填寫檔案和戶口接受地址(即人才市場所在地址),並且在“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中由人才市場蓋上章。

2、空掛,與實掛相對,這種情況是畢業生決定去企業等無人事權的單位工作,先落實自己的檔案和戶口去向,然後再慢慢找工作。優點是可以很快就落實檔案和戶口去向,方便快捷。

3、回生源地。這種比較簡單,適合群體:生源地比較富裕有可能分房分地分紅或者政策照顧的

4、繼續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戶口檔案派往所攻讀學校。

5、暫緩就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