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向黨支部提交入黨申請書
必須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對於未提出入黨申請的政治素質好、有培養前途的生產和工作中的骨幹,黨支部要加以引導,但不能采取動員說服的方式.團組織要積極推薦優秀團員,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壹般從團員中發展。
入黨申請書應包括以下三方面基本內容:1、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工作、學習、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對待入黨的態度和決心。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對已提出申請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同誌,由黨小組討論推薦,再由支委會通過民主測評(黨內、黨外)等方式充分吸收、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集體討論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並指定1--2名培養聯系人;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交支部保存。
三、培養、教育、考察
培養聯系人要定期與入黨積極分子談話,每季度壹次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並向黨支部匯報培養情況;黨支部要組織他們聽黨課和參加壹些黨的其他活動;入黨積極分子要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基層黨委要經常對積極分子隊伍的狀況進行分析,實行動態管理.
四、確定發展對象,集中培訓
對經過壹年以上培養,考察、培訓後,基本具備入黨條件的積極分子,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後,由支委會集體討論確定為發展對象。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壹般為5—7天(或不少於40學時),主要學習黨章、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幹準則、《入黨教材》等;因客觀原因不能集中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指定的文件、材料,並搞好輔導。學習結束後,寫出小結,並由黨組織進行考查、考核。未經培訓學習的,原則上不能發展。
註意事項:
1、信仰宗教的人不能入黨。對於主要是為了尊重或隨順民族風俗,參加的有關活動如婚喪儀式和群眾性節日活動等,不應視為信仰宗教或參加宗教活動。
2、因觸犯刑律或犯錯誤被開除黨籍的人,以及退黨、勸退或因不起黨員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黨,黨組織應持十分慎重的態度。對這些人經過長期考察,如果確實具備了黨員條件的,可以吸收他們重新入黨。但基層黨委在審批前必須報上壹級黨委審查同意。註意:(1)、被清除出黨的人,不得再重新入黨。(2)、囚犯嚴重錯誤而被開除黨籍的人,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五、政審,形成綜合性政審材料
政治審查的內容:1、申請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2、政治歷史和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現;3、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
方法:
l、同本人談話;2、查閱有關檔案;3、找有關人員了解;4、必要的函調和外調.在聽取本人介紹和查閱有關材料後,情況清楚的可不再函調或外調。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包括:1、本人簡歷;2、主要問題;3、調查結果;4、結論意見。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的,不能發展入黨。
六、黨支部向黨委報告情況
黨支部要向黨委報告發展對象的情況(設黨總支的先向黨總支報告),並提交有關材料,內容包括:入黨申請書、政審材料、《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考察綜合意見等,是團員的應有團組織的推薦意見。
七、黨委組織部門(組辦)預審
審查培養、考察、政審材料是否齊全,有無違反發展黨員的有關規定。經審查符合程序的,發給《入黨誌願書》。未經預審的,不能填寫誌願書。
八、確定入黨介紹人
經上級黨委預審原則同意後,要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介紹人可以由黨支部指定,也可由申請人約請,介紹人壹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
下列幾種黨員不能做入黨介紹人:
1、預備黨員;2、受留黨察看尚未恢復黨員權利或尚在緩期登記期間的黨員; 3、民主評議後不合格的黨員和限期改正錯誤的黨員;4、申請人的親屬壹般情況下不宜做介紹人;5、不是本支部的黨員,特殊情況下可由其上級黨組織範圍內的其他支部的正式黨員擔任;6、壹名正式黨員不宜同時做幾名發展對象的介紹人。
九、填寫《入黨誌願書》
申請人在介紹人指導下填寫誌願書,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能塗改,並簽名蓋章註明日期。填好後交支部審閱。申請人在《入黨誌願》欄裏要著重寫明對黨的認識,寫出思想發展變化過程及入黨的決心.沒有內容可寫的欄目裏,註明“無”。介紹人要認真負責填寫自己的意見,寫明申請人的優、缺點,表明自己的態度,不能簡單寫“同意入黨”。
十、黨員預發展對象公示
(壹)公示對象
經黨支部委員會討論,擬吸收為中***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
(二)公示內容
公示對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單位、現任職務、職稱等情況;公示對象的申請入黨時間、被列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間;公示的期限、要求及聯系電話等.
(三)公示時間
發展對象的公示在上級黨組織同意發給《入黨誌願書》之後進行。公示期限為7天。
(四)公示形式和範圍
公示工作主要由負責審批新黨員的上級黨組織負責。公示采用張榜公布形式進行,公示範圍壹般為公示對象工作學習的單位或居住地。行政村和居委會、社區的公示對象在居住地進行公示;機關、事業單位、學校的公示對象在本人工作(學習)單位進行公示;由非公有制企業、社會團體、各類市場黨組織發展的公示對象,要在其本人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分別進行公示。特殊情況可以擴大公示範圍。
(五)對反映情況的要求
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采用電話、信函或直接來訪的形式,向負責公示的黨組織反映公示對象在政治立場、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黨動機、工作表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活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同時也可反映基層黨組織在發展黨員工中堅持黨員標準、遵循發展黨員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況。反映題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六)對反映情況的處理
負責公示的黨組織應認真對待群眾反映的情況,及時進行調核實,並將公示結果向黨的支部委員會通報。公示沒有問題的,及時指導基層黨組織召開支部大會討論研究,履行入黨手續.對基層黨組織不堅持黨員標準,不按規定程序發展的黨員,上級黨組織要予以糾正,對有關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違反黨紀的應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十壹、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大會
到會的有表決權的黨員數超過應到的有表決權的黨員數的半數,支部大會方可召開。因故來到會的有表決權的黨員可提交書面意見。
會議主要程序:
1、主持人宣布議程,報告出席會議黨員人數和會議是否有效;
2、申請人宣讀入黨誌願書中自己寫的部份;
3、介紹人介紹培養經過並發表意見,黨小組介紹情況,發表意見;
4、支委發表意見;
5、與會人員討論,發表意見;
6、黨員表決,作出決定;
7、被發展對象表態。
入黨介紹人在表決時應投贊成票,不能棄權。如果對申請人的有關情況不了解或認為不具備黨員條件時,應及時向支部說明情況,不要做介紹人。支部通過的決議應及時填入誌願書的相應欄目,應寫明申請人的主要優缺點、通過決議的日期、應到和實到有表決權黨員數和預備黨員數、同意和不同意或棄權的人數,未參加會議但已提交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同意的人數超過應到有表決權黨員數半數方可通過決議。填好後連同其他所有材料及時報黨委(有黨總支的單位須經黨總支審議簽署意見)。
十二、黨委調查了解情況並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
黨委委員或組織員對《入黨誌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並同申請人談話,作進壹步考察談話。著重了解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現實表現,抽查申請人掌握黨的基本知識情況,並提出希望和要求。談話人應認真負責地填寫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
十三、召開黨委會審批
黨委會審議的內容有:l、申請人是否具備入黨條件;2、入黨手續是否完備.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表決決定。審批兩人以上入黨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審批,特殊情況(如遇有問題需深入調查)可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6個月。黨委批準後應及時填寫審批意見,註明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並通知支部。對未被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超過6個月未批的,原報批黨支部應重新辦理入黨手續,預備期從重新辦理入黨手續的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
十四、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入黨宣誓。
宣誓儀式壹般由黨委或黨總支(支部)組織進行.由黨總支黨支部組織的,上級黨組織要派人參加。
十五、預備黨員轉正程序
(壹)預備黨員本人以書面形式提出轉正申請。
申請書內容包括:
1、說明入黨動機;
2、預備期滿的時間備期中的表現作出全面總結;
3、今後努力方向。
申請應在預備期將滿前提出。對未及時提出轉正申請的,黨組織壹方面要及時提醒他們;另壹方面,要搞清原因,區別情況進行教育和處理。對於信念動搖,不願繼續當黨員的,或經黨組織提醒仍不提出轉正申請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二)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支部征求預備黨員所在的黨小組的意見、並向黨內外群眾了解情況,聽取意見,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
(三)支委會審查
根據黨內外群眾的反映,對照黨員條件,做出該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
(四)支部大會討論、表決
全面分析並提出預備黨員轉正大會主要程序:
1、主持人宣布議程,報告出席會議黨員人數;
2、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
3、黨小組介紹情況並發表意見;
4、支委會介紹預備黨員的表現和教育考察情況,提出能否轉正的意見;
5、黨員討論,發表意見,進行投票表決,投票采用無記名方式;
6、表決結果填入《入黨誌願書》。
討論表決結果有三種:
1、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
2、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壹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壹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多於壹年;預備期只能延長壹次;
3、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上級黨委批準。
(五)預備黨員轉正公示
黨委在審批預備黨員轉正前,將支部大會通過轉正的預備黨員的基本情況、黨組織教育考察情況,在其工作、學習的單位或居住地進行為期15天的公示。對群眾反映的情況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並將公示結果向黨的支部委員會通報。公示沒有問題的,及時予以轉正。
(六)黨委審批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決定,應在三個月內討論審批。審批結果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將其《入黨誌願書》、入黨申請書、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教育考察材料。
入黨內容介紹:
經過壹定手續,得到某政黨組織批準而成為該黨之成員。亦特指加入中國***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