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綜上,契約鎖提示已使用電子簽名或即將啟用電子簽名的企業或個人,應當選擇可靠的電子簽名服務商。
又有,《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綜上,契約鎖提示已使用電子簽名或即將啟用電子簽名的企業或個人,應當選擇可靠的電子簽名服務商。